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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7-12 18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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匠人教育
1.某施工企业技术员王某,2019年6月份的财产租赁所得为10000元,国债利息收入为3000元,股息所得为2000元,保险赔款为5000元,王某6月份的以上所得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( )元。
A.3000
B.3400
C.2400
D.4000
2.下列情形中,属于居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办理纳税申报的有( )。
A.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、薪金所得
B.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
C.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国籍
D.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
E.取得境外所得
3.关于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的说法,正确的有( )。
A.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,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,从低适用税率
B.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,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
C.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,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
D.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是应纳税额
E.应纳销售行为适用于免税规定的,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
1.C
【解析】首先确定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,显然保险索赔5000元和国债利息收入3000元,属于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;而财产租赁所得为10000元、股息所得为2000元属于征税范围,且税率为20%比例税率;因此12000х20%=2400元。
下列各项个人所得,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:(1)工资、薪金所得;(2)劳务报酬所得;(3)稿酬所得;(4)特许权使用费所得;(5)经营所得;(6)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;(7)财产租赁所得;(8)财产转让所得;(9)偶然所得。居民个人取得上述第(1)项至第(4)项所得(以下称综合所得),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;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(1)项至第(4)项所得,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。纳税人取得上述第(5)项至第(9)项所得,依法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。
下列各项个人所得,免征个人所得税:(1)省级人民政府、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,以及外国组织、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、教育、技术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;(2)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;(3)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、津贴;(4)福利费、抚恤金、救济金;(5)保险赔款;(6)军人的转业费、复员费、退役金;(7)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、职工的安家费、退职费、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、离休费、离休生活补助费;(8)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、领事馆的外交代表、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;(9)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、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;(10)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。上述第(10)项免税规定,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。
个人所得税的税率:(1)综合所得,适用3%至45%的超额累进税率;(2)经营所得,适用5%至35%的超额累进税率;(3)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,财产租赁所得,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,适用比例税率,税率为20%。
2.BCE
【解析】个人所得税,以所得人为纳税人,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:
(1)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;
(2)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;
(3)取得应税所得,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;
(4)取得境外所得;
(5)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;
(6)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2处以上取得工资、薪金所得;
(7)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3.BDE
【解析】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,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;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,从高适用税率。
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,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。
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:(1)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;(2)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。
纳税人销售货物、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(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),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。